Thursday, October 16, 2008

倫敦居大不易

前幾天在廣播聽到之前有個調查

說在英國的life cost要稅前收入13400英鎊

他所指的life cost 指的是比survive還好一些的生活

也就是比較接近或是略低於我們一般人的生活水平

比如說他有計算 你會需要用手機 但是不一定需要網路(因為網路可以到網路咖啡廳或是圖書館使用)

用腳踏車通勤節省交通費用 所以要計算腳踏車的費用(沒說是購買還是維修)

所以沒有車子的費用

也沒有煙的費用 但是有計算在家飲酒(少量)的支出

(我想 如果薪水這麼少 應該真的會需要喝點酒解悶)

然後你會需要一雙鞋子還有一個禮拜度假的開銷

13400這個數字便是這樣計算得來

但是 這是英國平均 所以在倫敦很顯然要比這個數字再高很多


以我一年生活下來 我個人是覺得這個數字還挺客觀的


想當初我拿到offer後 計算了一下年度收支平衡

薪水扣完稅後 扣去

我跟ann的生活花費 加上住宿 再加上ann的學費 剛好是0

那個晚上我怎麼也睡不著

這是我出社會以後第一次收支平衡竟然不是正收入


一年過去了

這一年我們也真是過得很節儉

我每天都用腳踏車通勤 為的就是一天可以省3.5鎊的交通費用

我們從來沒自己上過館子 除非是朋友來訪

甚至朋友邀我們在外面吃我都以英國食物很難吃婉拒


比較大的開銷就是

回過台灣一趟

上班前去德國玩了一趟(還玩得相當克難)


結果 我剛剛算了一下

靠 去年的年度balance是 負八千鎊

這還不算三個月後要回台灣換簽證 光是機票跟簽證就要花掉三千多鎊



想當初

以前我最喜歡講說

"千金散盡還復來 夠用叫好 計較那麼多幹嘛 "


如果讓我遇到那個時候的我

我一定會跟他講說

"幹! 那是你沒負債啊!"